刘升镇
发布时间:2008-8-27点击次数:4587

单位名称:枣阳市刘升镇人民政府

办公地址:刘升镇西旺街01号

电 话:0710-6694120

传 真:0710-6694197

单位简介:

镇政府在镇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,依法行使行政职权,负责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。其主要职能是:

1、行政机关的决定、指示、命令等,发布决定、命令。

2、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,领导和组织经济建设。

3、执行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、预算,管理镇的经济、教育、科学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事业和财政、民政、公安、司法、计划生育、侨务、征兵和文书统计等行政工作。

4、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,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,维护社会秩序,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,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。

5、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。

6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、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。

7、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
内设科室及职责: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承办党委、政府的各项日常工作,宣传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规、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,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指导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。

经济发展办公室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,贯彻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、指导农业生产重大环节和抗灾自救、村镇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。

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精神文明、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口计划,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和村镇建设工作规划、计划生育工作、指导和管理集镇、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。

政务公开:

领导班子成员姓名、职务、分工

齐兴旺 主持镇委、镇政府全面工作,协调全镇各方面工作,联系榆树片。

刘国强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,负责农业、计划生育和财贸经济工作,联系枣林片。

王运红 负责党群、政协、民政、武装、院内机关、文教卫和党政办公室工作,联系大河片。

王文成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,负责工业、政法、城管、土地、信访稳定和招商引资工作,联系刘升片。

陈玉波 分管农业、卫生、统计和计划生育工作。

黄秀荣 分管妇联、工会、共青团和计划生育工作。

肖传国 分管城管、土地、民政、教育和招商引资工作。

李 兵 分管组织、统战、劳动人事、老干部和院内机关日常工作。

王 威 分管文化、宣传、广播、精神文明、工业经济、信访稳定和招商引资工作。

吉守敏 分管畜牧、水利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。

朱光才 分管政法、信访稳定和城管、土地工作。

柴文俊 分管工业、科技、安全、环保、民营经济和招商引资工作。

胡怀大 分管财贸、交通、农机、林业工作。

王怀超 分管农电和农村财务管理工作。

翟朝山 分管工业和老干部管理工作。

徐 兵 分管武装、计划生育、民政和卫生工作。

为便于协调工作,落实任务,领导成员分成三大工作专班,即:

1、农业、计生、财贸工作专班:刘国强、陈玉波、黄秀荣、吉守敏、胡怀大、王怀超、徐兵

2、党群、机关、民政工作专班:王运红、黄秀荣、肖传国、李兵、王威、翟朝山、徐兵

3、工业、政法、城建工作专班:王文成、肖传国、朱光才、柴文俊、翟朝山

政务公开 — 廉政制度

1、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、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、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》。

2、兴办基建工程,由镇委、镇政府确定投资计划,委任领导小组,工程规划、选址、征地、招标等事宜,由领导小组拟订方案,报党委扩大会议审定。

3、不准到本人管辖的下属单位或经济实体中领取各项补助和补贴,不准收受“红包”和各种礼金、礼品。

4、不准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,向有关单位索贿和接受贿赂。

5、不准巧立名目乱摊派、乱收费、乱罚款或到下属单位乱报销、拉赞助。

6、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,不准参与赌博和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。

7、不准超标准请客接待,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。

8、不准为违法分子、违法子女及亲友说情,干扰办案。

9、不准违反机关其化各项规章制度。

社会服务承诺制:为优化我镇的投资环境,增强各部门服务职能,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,营造一个办事方便、交往亲切、生活舒适、诚信公平的工作与生活环境,镇委、镇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制订了服务承诺制度,公开办事程序,完善服务措施,推行承诺制。

(1) 服务承诺部门:

党政办、经济发展办、社会事务办。

(2) 服务承诺:

1、 工作人员要挂牌服务,热情接待、文明礼貌、不讲忌语,办事公正不拖拉、不走后门。

2、 对基层或群众前来办理的事项,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报审的相关必备材料和工作程序;接到报审的材料后,对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的事项,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办理或审批。

3、 对群众办事手续完备的,要在当日予以办结。若手续不完备,一次性告之办事机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文书材料,让其补齐手续后,尽快给予办理。

4、 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,都要给一个满意的答复。不得推托,不能说“不知道”“不行”等语言。

5、 对群众的来信、来访、来电咨询的事项,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,能答复的必须马上答复;需深入调查了解的,必须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;疑难复杂的事项在三个月内给予答复。

6、 对辖区村、企事业单位要求协调解决的事项,有关干部应于一周内前往了解情况,并于15天内提出处理意见;复杂情况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。

7、 对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的,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告知当事人,取得当事人谅解。

8、 对无正当理由违背承诺的,一经查实,视情节给予诫勉、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、开除等处理。

9、推行“一站式”服务。为企业提供信息、生产、销售等一系列无偿服务。

10、提高办事效率。主动上门服务,为重点投资项目建立“绿色通道”。

11、取消镇级收费。除需缴至市级以上的规费以及工本费外,原则上取消一切镇级收费。

12、多方扶持发展。积极为企业提供市场、项目、政策等信息服务,充分发挥政府信用,帮助投资创业者做大做强。

13、完善配套服务。除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外,在有关户口迁移、子女教育、文化娱乐、医疗保障、人员出入境等方面,为来镇投资者及引进的各类人才“开绿灯”。

14、保障公平竞争。不论企业规模、内外归属、所有制性质,均给予同等发展机会和提供同等优质服务。及时查处制假售劣、背信违约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,有效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。

15、重奖绩优业主和招商功臣。强化政策导向,对为镇域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作出突出贡献的、形成知名品牌的企业和自主创业业绩突出的个人,镇委、镇政府每年组织评选,召开大会、下发文件予以隆重的命名表彰,并给予相应奖励。

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服务承诺制度,全心全意为群众和企业服务。若违背服务承诺,要坚决追究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。如碰到工作人员违背承诺制度、故意刁难企业的情况,可直接向镇委、镇政府投诉。

(3)投诉与监督:

对本镇窗口部门的上述承诺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;如有不满意之处,可向镇主要领导投诉,投诉电话:6694120

办事指南:

一、信访工作

㈠办事依据

1、《信访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31号);

㈡来信处理程序

1、办公室登记;

2、分管领导注办;

3、书记、镇长阅批;

4、交办;

5、相关人员承办;

6、办公室催办;

7、反馈;

8、答复或转办;

9、归档。

㈢服务时限

1、办公室登记后7天内转送有关领导或单位处理。转送外单位的,将转送何部门处理函告(电话或邮件通知)来信者;

2、各承办单位在接受之日起,一般问题1个月内向镇党政办公室或来信者反馈办理结果;历史遗留问题在2个月内办结;因情况比较复杂等原因未办结的,告知有关情况。

㈣来访接待

1、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能当即答复的,当即予以答复;

2、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不能当即答复的,做好来访登记和记录,7天内转有关人员或单位处理,处理程序和时限要求与来信处理相同。
责任单位:党政办公室,联系电话:6694120。

二、办理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程序

(一)办理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程序 

(1)到镇计生办领取并填写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》,经本村(居)委会审批后,带如下证件:已婚者带户口本、结婚证、本人一寸相片一张、查环查孕证;违计对象带社会抚养费收据;未婚者带户口本及本人一寸相片一张。

(2)到计生办办理。

(二)验证程序

凡到我镇辖区15天以上的流动人口,须持有效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到我镇计生办查验,逾期或无有效证明的按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有关规定处理。

三、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、五保户证书

由户主向所在村委会、居委会申请,经镇民政部门审查,情况属实,发给证书。

政策法规:

镇委、镇政府 2006年工作要点 2006.2.26

镇委 关于在基层党组织中实施“双基工程”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方案2006.2.11

镇委 关于推行村级干部改革完善农村工作运行机制意见2006.2.20

镇委、镇政府 关于实施计划生育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2006.3.2

镇委、镇政府 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2006.2.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