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位名称:枣阳市林业局
办公地址:枣阳市新华路133号
电 话:(0710)6313921
枣阳市林业局职能及职责
根据《中共襄樊市委、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枣阳市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襄文[2000]9号)和《中共枣阳市委、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枣阳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枣文[2002]17号)精神,设置枣阳市林业局,为市政府组成部门,主管全市林业工作。
一、职能调整
(一)划入的职能
原由水利部门承担的宜林地区以植树、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职能。
(二)转变的职能
1、将林地调查、定级、估价工作,交给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。
2、取消两项职能:规划指导林产品市场建设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能源发展、农村综合开发和扶贫等组织指导工作。
3、将原派驻各镇、办事处的林业工作站交所在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管理。
二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研究和拟订全市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(二)指导全市植树造林、国土绿化、防护林、用材林、经济林、薪炭林、特种用途林等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以及林木种苗管理。对全市国有林场、国有苗圃、集体林场、森林景观景点进行宏观管理。
(三)负责全市森林资源调查、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。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,核准、监督木材凭证采伐、运输和经营加工管理及林业行政处罚等林政管理工作。依法管理全市林地、林权,审核征用、占用林地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。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工作。
(四)负责管理全市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;主管全市陆生、野生动、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,负责全市濒危、珍稀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管理工作。
(五)做好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自身建设,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、植物资源的案件,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;指导、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、检疫工作;承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(六)指导全市木材生产、竹木加工、林产加工、竹(木)浆造纸、木本药材、花卉、森林旅游、多种经营工作。
(七)负责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审、申报,组织实施全市封山育林工程、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;承办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(八)筹集管理各项林业基金,监督全市林业基金使用,管理全市林业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。
(九)制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,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。指导全市林业业务工作和林业系统专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。
(十)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水土保持、防沙治沙、全民义务植树等工作,承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(十一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三、内设机构
市林业局机关内设机构:办公室、人事科、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科、造林绿化科(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)、森林资源管理科、野生动植物保护科、离退休人员工作科、市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
四、所属二级单位
森林公安分局(保留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)、林业技术推广站(种苗管理站)、森防站、林政管理稽查大队、太平木材检查站、苗圃场、林科所、机关后勤服务中心、国有枣阳市白竹园寺林场、(枣阳市白竹园寺森林公园管理处)、国有枣阳市大阜山林场、国有枣阳市青峰岭林场、林业物资公司、木材工业公司、林兴木材厂。
枣阳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责任事项
党组书记秦玉祥:主持局党组日常工作。
局长王吉章:主持全面工作。
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朱军:协助抓好全面工作,分管党务、宣传、普法、计划生育、共青团、妇联、工会、城管、企业(公司)等工作。
党组副书记、纪检组长孙天才:分管纪检、信访、机关、财务、审计、统计、世行办,主抓国家、省、市林业项目的规划、引进、实施和项目款的跟踪管理工作。
副局长梁在成:分管造林绿化、日元贷款、环境保护、白竹园寺林场、大阜山林场、青峰岭林场、林业技术推广站、林勘队工作。
党组成员、副局长赵世海:分管林业执法、安全生产、公安、林政、野保、稽查大队、太平木材检查站、森防站、森林防火工作。
党组成员、总工程师张香顶:分管退耕还林、离退休老干部管理、林科所、苗圃场工作,协助抓好造林绿化工作。
服务承诺
一是全面贯彻各级党委、政府有关林业发展的方针、政策,认真执行《森林法》等林业法律法规,推进全市林业建设。
二是积极主动为林业生产服务。在林业科技推广、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,林木、林地确权,林木采伐、经营、加工、运输、征占用林地、野生动物驯养、野生植物采集等行政许可的业务办理上,为林农和林木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。
三是严格执法,依法行政,杜绝“三乱”问题发生。
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对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不作为、乱作为或发生“三乱”问题,扰乱经济环境的,根据情节我们将按照《林业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》和党纪、政纪的在关规定,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,直至清除林业执法队伍。
服务监督电话:(0710)6313921
附件:林业局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