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开展治理工作规范社团收费
来源:物价局发布时间:2010-7-29点击次数:148

针对当前一些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、借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乱收费等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,近日,市物价局、财政局、民政局联合开展了对社团收费治理规范工作,明确了七种要坚决取缔的乱收费行为,即: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钩强制收取的;强制企业加入协会、学会等社团并收取会费的;利用(借用)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;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;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强制办班、培训、评比以及开展资格认证、组织考试并收取费用的;违反规定以保证金、抵押金、集资、捐赠、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;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等。

这次社团收费治理规范分自查自清、集中审核、重点检查三个阶段进行,计划用三个月时间,对全市社团的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,逐一进行合理性审查,必要时组织听证,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取消和调整;重新规范社团收费及政策措施,并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;对在这次治理规范中发现的情节恶劣,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,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。(责编:赵宬颖)